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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OA申报时限和证件办理须知

日期: 2019-09-27

因公出国OA申报时限

请注意:同单位多人同一出访任务请走OA请示报告流程。单人出访请走OA出国出境申报流程。非在编人员和在编人员请分开申报。


教职工:

1.如出国时间小于等于3个月,必须持因公护照或因公通行证出访。OA报批手续必须提前至少两三个月进行,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的,则国际处不予受理。

2.如出国时间大于3个月,或者出访人员为外国籍、台港澳籍、持出访国绿卡(永久居留证)、退休人员、非在编人员时,则自行办理因私护照或因私通行证出访。OA报批手续必须提前至少一个月进行,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的,则国际处不予受理。


学生:

学生无法办理因公护照或因公通行证,须自行办理因私护照或因私通行证出访。OA报批手续必须提前至少一个月进行,若因报批太迟导致来不及处理的,则国际处不予受理。



因公出国证件办理等事项须知


一、因公护照办理:

(一)若申请持因公护照出访,请在提交OA出国境申报后三天内将以下纸质材料交至国际处办专员办公室(颂恩楼806室)(无论是否已有因公护照都必须要提交纸质材料) 
1. 小二寸白底彩色近照1张
2.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备注:等OA上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国际处专办员会将申报材料送至厦门市外办审批,申办(领用)护照和签证。因公护照的有效期为五年,如需办理新的因公护照,材料送至厦门市外办后预计两个工作日后,专办员会联系申请人到厦门市外办采集照片并留取指模及亲笔签名,拍照后预计十个工作日后新护照会办
好。

(二)若申请持普通护照(即因私护照)出访,则申请人自行前往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普通护照和签证。


二、因公签证办理:

(一)办理时间:
不同国家的签证办理时间不同,建议出访免签国家(比如马来西亚、新加坡)要提前至少一个月申报OA,需要办理签证的国家(比如日本、韩国)要提前至少两个月申报OA,一些国家的签证办理(比如美国、加拿大、挪威、瑞典,阿根廷等)需要较长时间,请提前至少三个月申报OA,以便预留足够时间办理签证。
(二)签证材料:
不同国家的签证材料要求不一样,各国的签证材料请到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因公出国境板块各国签证须知(网址:http: //fao.xm.gov.cn/wsbs/crjgl/ygcgj/ggqzxz/)认真查询。建议提前准备,并在收到国际处专办员通知后,将签证材料送至国际处,由国际处专办员送往厦门市外办。因公护照在有效期内的团组,国际处专办员提交材料到厦门市外办后预计四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申办签证。需要办理新的因公护照的团组,预计十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申办签证。
(三)领取护照和签证:
签证办好后,专办员会邮件或短信通知申请人或学院外事秘书,请申请人将签证费转账凭证、全程机票订单、中文行程安排提交至国际处,由国际处专办员前往厦门市外办领取因公护照和签证。

三、证件归还管理:

出访结束返回境内后,三日内请将因公护照交回国际处。如遇到假期,无法按时归还,请务必提前和专办员联系。交回前请老师自行复印因公护照首页、签证页和出入境盖章页,以备报销。

四、事后公示及报销:

(一)请填写《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并联系学院外事秘书或者机关部处OA秘书,在所在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二)公示完毕后,填写
《团组在外情况表》《出访成果反馈表》,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国际处。
(三)如需报销,请打印OA申请页面(点击申请页面右上角“打印”按钮),请学院外事秘书或者机关部处OA秘书在空白处手写注明“已完成事后公示”并签名,之后送至国际处盖章。

五、国际处专办员的联系方式:

(一)亚洲、非洲事务:

阮艺莉,厦门大学颂恩楼806办公室,电话2181723,传真2180240,E-mail: ylruan@xmu.edu.cn
(二)欧洲、美洲、大洋洲事务:

严娴,厦门大学颂恩楼806办公室,电话2181426,传真2180240,E-mail: yanxian@xmu.edu.cn


附:

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docx

团组在外情况表.docx

出访成果反馈表.docx


    (转自厦门大学国际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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